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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私家调查:婚前赠与女方房产有公证没过户有影响吗
2025-04-07 | 来源:未知 | 作者:admin

关于婚前赠与女方房产的情况,尽管已经进行了公证却尚未完成过户手续,仍会产生一定的影响。


根据我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的规定,对于已赠送的物品虽然尚未成功转让,但仍有权利收回;


然而若双方签署之协议经公证机关盖印确认后,交付方便不得任意撤销赠予。因此,只要男女双方就该房屋事宜进行了公平处理,赠送方(此处特指男性朋友们)则无法任意撤销赠送行为。若男方坚持要求将房屋收回,接收方(即女方)有权聘请侦探要求男方返还该栋房屋。由于房屋尚未过户至女方名下,故此,该房产仍然归属于赠送方(即男方)所有。这便可能引发潜在的风险与问题。例如,倘若最终男女双方未能达成婚姻关系或选择分道扬镳,赠送方可能选择诉诸法院,试图收回先前的赠予;届时,双方须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。


此外,若男方在恋爱期间遭遇经济困境或负债问题,该房屋极有可能被视为其资产遭债权人追索,进而产生困扰。


《民法典》第六百五十八条


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。